房企密集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
本报讯(记者 鹿杨)过去一年,房地产市场经历了一轮深度调整。近日,多家A股上市房企陆续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在65家发布预告的房企中,约有4成房企预计将实现盈利。
根据Wind披露的数据,截至2月1日,已有65家A股上市房企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在2022年预亏的房企中,世茂股份、格力地产、金科股份、华侨城A、首开股份等10余家房企是近年来首次亏损。其预亏金额低的几亿元,高的上百亿元。其中,预亏在百亿元以上的有中天金融、荣盛发展、蓝光发展等7家房企,亏损的主要原因包括经营亏损、减值计提等。
具体来看,华侨城A预计2022年1至12月业绩首亏,归母净利润亏损约80亿元至11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0.58%至389.54%。
据华侨城A公告披露,2022年上半年,华侨城共有32家景区、29家酒店、1家旅行社、8家开放式旅游区等。华侨城A表示,本报告期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下降、由盈利转为亏损的主要原因包括旅游景区业务受疫情的冲击严重,亏损金额加大等。
首开股份的业绩预告也显示,其在2022年陷入了首次亏损,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亏损10亿至15亿元。其表示,受房地产市场周期以及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旗下部分项目销售进展放缓,房屋销售收入出现下滑。
此外,在已公布业绩预告的房企中,约有4成房企预计实现盈利。其中,华夏幸福、大名城和冠城大通等3家房企预计实现扭亏为盈。
1月30日晚间,华夏幸福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其预计2022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亿至16亿元,较2021年的-390.3亿元大幅提升。华夏幸福解释:“本报告期业绩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主要系因本报告期公司债务重组取得重大进展,基于债务重组进展而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所致。”
此外,大名城也在2022年扭亏为盈,实现归母净利润1.42亿至1.7亿元。冠城大通则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约为5000万元到7500万元。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