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原董事长余泠被“双开”******
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余泠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余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泠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隐瞒不报子女情况;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搞权色、钱色交易;纪法底线失守,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征收、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余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余泠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